西安雁塔会计做账实操班找宇杰会计学会为止

    2018-03-28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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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会计做账实操班找宇杰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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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解释】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换言之,投资人可以抽回出资的情形:(1)未按期募足股份;(2)发起人未按期(30)召开创立大会;(3)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认股人缴纳出资后,有权要求返还出资的情形有( )

 

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C.公司发起人抽逃出资、情节严重

 

D.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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