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05-03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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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之后,考研招生简章由各大招生院校开始陆续发布,涵盖考研报考条件、招生人数、报名流程、考试时间、学费等重要内容,广大考研er们也要开始关注起来啦。下面跨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赶紧了解一下吧!

**人民大学是**共产党创办的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重点大学,被誉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我校是**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名单。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获评A类学科总数为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政治学、哲学获评A,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史、**语言文学获评A-,A+学科数量位列全*高校第四。

我校共有161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及20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约4400人(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000人)。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终确定。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人民大学研招办”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公民。

2. 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1)**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4)**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按以上(3)或(4)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7)我校不接受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还须符合《**人民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联合考试)的,报考条件详见报考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简章及援藏计划硕士生招生简章。

(四)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人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填报志愿、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考试(不含援藏计划)和我校艺术学院美术学(代码:1304Z1)专业的考生应选择**人民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选择**人民大学报考点的北京户籍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非北京户籍考生*须携带北京市社会bao障卡及网上报名截止前三个月

2. 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现场确认的通知。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1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 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请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硕士专业目录或通过“**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6.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1.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月下旬登录“**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

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报考学院网站。

4.复试地点

**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报考学院网站。

5.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全*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6.复试内容

(1)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①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②外语笔试(50分)

③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④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⑤专业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2)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考生复试内容以报考学院公布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7.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三)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应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及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工作等相关*策,并按照调剂公告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工作人员。

硕士研究生按工作方式分为定向工作和非定向工作两种类型。定向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工作合同。定向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工作;非定向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工作。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一)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培养地点在北京中关村校区,学校可安排住宿。具体详见**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详见相应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九、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有关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奖助办法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规章制度”下“在校培养”和“奖助管理”专栏查阅学业奖学金介绍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工作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我校哲学院、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实行硕博直通研究生培养模式,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

(五)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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