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础薄弱会计入门考证课程——
易学易懂易记 一次拿下会从证
【适学对象】
零起步,想掌握考点,轻松的人群。
【课程特色】
1.题海战术,全维度圈划考点
为了让学员更好地抓住考点考题,针对海量考题大数据,精准分析考查比例、查验难度、考查形式,精准定位2016年考试重点,划定更小的考试范围。
2.甄选有经验老师,科学授课
雄厚的师资团队,教学风格多样:案例教学、幽默教学、互动教学,特有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更愿意、更乐意去学习!
3.纠错战术,智能错题推送
通过智能化考试系统进行大数据筛查,对高频考题反复练习,并对错题进行解析,强化培训,还能通过能力评估攻克知识盲点,为考试过关更添取胜的法码!
4.考前大数据点题更易合格
利用全*考证老师,全*直播冲剌串讲。串联重点知识,总结富有含金量的考点,每月三次冲剌串讲,精准直击考题,锁定得分。
5.能够让学员学习的教学方式
案例教学
充分利用案例故事打动学员,让学员在动听的故事中学到知识!
游戏课堂
“澳门风云”式课堂,生动有趣,专治学员“惰性”,让学员转“惰性”为动力。
班组长责任制
组长制学习监督,采用PK式学习博弈,死党式学习关怀,激发学员学习动力!
会计知识分享:
会计人员*须知道的9项**使用规定,你知道几个?
1、企业收到的国外**可以入账吗?
【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答】根据《*****管理办法》(***相关部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或者凭*,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2、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如何进行处理?
【问】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须到开票方换开**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有真实交易、善意取得“大头小尾”**的,如果开票方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函证明,该**确属开票方自发售税务机关购买,且购票方、开具方、业务交易、收款属于同一方,实际交易金额与**上所列金额一致的,其取得的**准予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3、货物品种较多时**的开具?
【问】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时,货物品种较多时应如何开具**?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汇总开具专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4、以手写形式填写的**能否在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取得快递公司的**,但没有填写开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直接以手写的形式填进去。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真实合理的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法规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应当按照法规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专用章。
因此,企业索取**时应根据以上规定,在取得**时,一定要注意其合法性,不得索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者**专用章等不符合规定的**,对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单位有权拒收,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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