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关键词:广州越秀区酒店业会计培训班
课程引言:
近年来,随着会计准则、税收*策的变化,酒店餐饮企业会计面临许多新的领域、新的课题,于此同时,酒店餐饮企业屡屡成为**税收稽查的重点对象,因此,关注酒店餐饮企业会计实践的新发展,掌握其会计核算的特殊性,防范税务风险成为重要的议题。
课程优势:
1、酒店餐饮行业30年从业老会计把之前从事某酒店企业的账务原汁原味搬到课程中,手把手教你处理整个账务流程以及会遇到的问题;
2、突出酒店餐饮会计特色,针对酒店餐饮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围绕酒店餐饮企业会计核算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3、融入了近年来我国财税*策的变化;
4、借鉴部分酒店餐饮企业创新性的实践经验。
课程收益:
1、充分了解酒店餐饮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如:成本控制,成本结算,酒店餐饮收入与费用的确定等等;
2、熟悉和掌握酒店餐饮企业相关财税*策,防范税务风险;
3、获取酒店餐饮企业创新性的实践经验;
4、能独立处理账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课程内容:
酒店餐饮企业的纳税管理
酒店餐饮企业的会计核算
人工劳务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成本的管理与会计处理
收入、费用会计处理
报表的编制与分析
酒店餐饮企业常见财税问题
学习时间:2-3个月
招生对象:从事酒店餐饮会计相关工作的人员。
开设班次:白班、晚班、周末班 闲置生产线折旧费用能否扣除
我公司一条生产线闲置未使用,根据会计准则,须计提折旧,请问该折旧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解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本。” 因此,生产线不属于房屋、建筑物,即它的折旧在所得税前不能扣除。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我司为一般纳税人,因某种原因拟注销停业,目前还有一批未作进项转出的存货。请问,办理注销登记时这批存货要作视同销售处理吗?**税务总局是否有明确文件规定,若将企业库存商品分配给股东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解答】 根据《相关部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另《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可待该存货销售时再缴纳增值税;而将库存商品分配给投资者时,按规定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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