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网上纳税会计实操培训

    2015-02-09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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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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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广州白云区纳税申报培训班

会计实账操作班 
如今,很多人考了会计从业资格证,由于没有实际工作经验而被企业拒之门外;有些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多年闲置不用,后变成了一张废纸; 
很多人入职企业会计,面对一大堆**、单据等原始凭*、记账凭*和各种各样的明细账、总账账簿而无从下手; 
很多人到税务部门,面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种的区分和各种各样的纳税申报表而一筹莫展; 

为此,仁和会计聘请有多年会计工作经验的老师任教,讲解会计实际工作的流程,全程模拟会计做账、报税,并结合公司要求进程练习,让学员学习之后真正能够独立做账(电脑账和手工账均可),能够独立进行网上报税。

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如何征收个税


企业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答】

根据《相关部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按什么税目征收营业税?

【解答】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7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企业对外代销产品,期限超过**天并且没有代销合同。请问,这是否属于代销业务,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解答】

代销关系的确立*须签订代销协议,未签订代销协议应按照正常销售行为进行涉税处理,包括代销产品的退回等。此外,在确定为代销关系的前提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或者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因此,不管是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或者企业销售他人交付代销的货物,均视同销售,应该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天的当天。

因此,企业未收到代销清单或者货款的情况下,应在发出代销货物满**天的当天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受托方是否将货物销售无关。如有委托方将委托代销商品退回的情况,则应根据情况视同退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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