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金融理财师法律部分:代书遗嘱练习题
这次提供的真题考察的考点是代书遗嘱以及自书遗嘱的相关概念。
【单选】
王某具有书写能力,为了确保遗嘱有效,王某邀请了两位朋友作证,自己口授,其中一位朋友书写,一位朋友在旁边作证。该两位朋友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都没有利害关系。遗嘱完成后,王某和两位朋友都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了年月日。该遗嘱的效力及原因为( )。
A.有效,因为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
B.有效,因为符合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
C.无效,因为王某有书写能力,不能请人代书
D.无效,因为王某的朋友和王某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人
【答案】:A
【解析】:代书遗嘱中,遗嘱人口授所有内容,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代书人也可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见证人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都没有利害关系。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因为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所以是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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