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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我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17年,江苏省将于上下半年共两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