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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区哪里有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中心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在*范围通用。*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且没有教师资格证,无法取得正式编制。


【适合人群】


本课程不含学科,适合基础差、报考了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学员。


【*】


尽管当前工作形势严峻,各地大学生工作难度大,但许多城市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并未受影响,反而逆势上涨,*遇也比往年有所提高。教师职业受青睐原因很简单:*遇稳定,福利有*,一年两次假期,社会家庭教育支出比例越来越高,在现在竞争激烈的社会,这样的工作几乎毫不逊色于公务员岗位,所以很多人都看中了教师这个职业。


【学习内容】


幼儿层次: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层次: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学类: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




【课程特色】


今天的抉择,决定明天的泰然自若,细致入微的教学服务让你顺利通过考试。


【课程优势】


据不完全统计,与以前省组织教师资格非统考(即“两学”考试)考试***左右相比,教师资格统考*大幅下降至33%左右。


【教学优势】


1、都是专业*教师,如中小学补习班请了退休*教师,师资力量雄厚,和同行相比。


2、除了面对面授课还有线上视频课程可复习,还可以一对一上课和辅导。


3、每堂课后都有作业,阶段测试。前三名还有奖状和奖励。更人性化。


4、学完还可以考核相关证件。






知识延伸


一、教师义务的涵义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从表现形式上看,教师的义务表现为三种形式。教师贯彻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是积极性义务;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的义务是教育法律规定的禁止性义务:当教师不顾教育法律的规定,对学生实施体罚且经教育不改的,有关机关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强制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确立教师义务的法律依据
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有: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一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是贯彻*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除了《教育法》《教师法》对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外,其他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都有对于教师义务的相关规定。例如:《义务教育法》第四章“教师”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保护义务中的教育保护、心理健康保护、安全保护等,都是教师*承担的义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教师有义务承担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预防,对未成年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加以制止、管教,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犯罪自我防范的教育。
三、教师的基本义务解读
教师的基本义务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二是作为教师应承担的义务。这两部分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一部分义务体现在教师特定的义务中,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学人员的职业义务有一部分是公民义务的具体化、职业化。两者也各有一部分是独立的,互不重复。
1.教师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
依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教师作为普通公民,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教师具有维护*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有维护*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教师作为公民,也要履行这些义务。
(3)教师具有维护*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教师具有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5)教师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学人员的义务
根据教师的职业特点,结合《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学人员应承担:遵纪守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护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水平六项基本义务。
(1)遵纪守法
《教师法》第八条*一款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简称遵纪守法义务。该义务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①教师作为*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教师作为承担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更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教育教学领域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同时,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主动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意识.使学生能做到遵纪守法。
②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一个行业都有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同样教师职业也*严格遵守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我国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了六个方面的规范内容。这六个方面,不仅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是教师的法定义务,教师*严格遵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职业道德约束的行为,同样是违反《教师法》的违法行为。
③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成为学生的楷模。教师要从情操、言行、衣着上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学生的师表。教师要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教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贯彻*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该义务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①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教育教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教育教学的社会主义方向,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不能有违背社会主义方向和党的*策的任何言论和教育内容。
②教师除遵守法律、法规外,还*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任意改变教学计划、不得无故缺勤、旷工,增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③教师应按照聘任合同的约定,履行本人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教师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该义务有四方面的具体含义:
①教师应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情况,自觉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
②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应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人国民教育全过程。
③在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时,要突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
④有目的有组织地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的情感,体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陶冶学生的情操,扩展学生的视野。
(4)爱护尊重学生
《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项可称“尊重学生人格”义务。该义务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
①教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应公平对待学生,不能歧视个别学生。
②关心、爱护学生*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为前提,应该把学生看作发展、成长的人。不应把学生看成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不能以关心、爱护学生为借口,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③教师应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不能关注学生的智力和学业成绩,忽视学生德育和体质的发展。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教师履行本项义务是有特定范围的。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是指教师有义务制止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和学校工作中侵犯其所负责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至于批评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主要是指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现象。该义务有两方面的具体含义:
①教师履行该项义务的范围限于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在这个范围内对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制止的义务.超出该范围不属于教师的法定义务。
②一般意义上教师作为公民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6)提高水平
《教师法》第八条第六款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这项义务可简称“提高水平义务”。该义务的具体含义是:
教师的首要职责是搞好教学、教好功课、完成知识教学任务,因而教师就*锐意进取.刻苦学习。要使学生学好知识,教师首先*学好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这项义务实际上是*对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要求。目前。我们正处在新旧之交的关键时刻。历史发展到今天,竞争已成为时代的特征,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作为培养人才的教师队伍,决定着跨世纪人才的质量,只有高水平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教师法》是从提高教师素质的迫切性这一角度,提出作为人民教师应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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