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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法基础培训: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的确定

课程特点
  • 课程名称 课程设置目的 本课程基本描述 课程专业特色内容 恒企特色学习方式 学习效果
    经济法基础 本课程是取得初级会计师职称的考试科目之*,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让学员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税法知识,提员对会计工作中涉及的税务知识的理解并能将所学知识更好的应用到企业财务工作中的能力。 本课程从主要讲述与会计工作有直接的支付结算、税收方面等的法律制度,通过对各相关法律制度的讲解,多方位提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使学员能从容应对企业实际财务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法律 本课程主要包括法律基础、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的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内容。 学员通过老师深入浅出和结合案例的讲解、在无纸化考试系统中练习、测试纸质配套习题的练习进行本课程的学习。 通过学习提员对会计、税收等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做到知法、懂法,并运用到企业实际的财务工作中,同时可以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获取初级会计师证

    【问】公司购置了一套财务软件,财务处理上一并计入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否应按不低于10年处理?主管税务局人员认为,可按24个月摊销,但是提出需要按照会计准则摊销。请问此种情况应按多长时限摊销?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财务软件应属于上述无形资产,可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较短可为2年。

    因此,企业在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摊销年限可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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