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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中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将实现的利润,包括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金额,按*的有关规定和企业投资人的决议,在各方利益人之间进行分配 的过程。那么,企业会计中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是什么?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一般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
 
2.提取法定公益金
 
法定公益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公益金,一般按税后净利润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将其转入任意盈余公积。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这些基金构成了外商投资企业的盈余公积。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以及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以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
 
3.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应付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 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包括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4)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分派股票股利的形式转作的资本(或股本),包括企业以利润转增的资本。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余额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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