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考试中学教育学最新复习资料教学过程
教资考试《中学教育学》较新复习资料7.2: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
(一)教学过程的概念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智力和体力,形成科学世界观及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性的过程。
如何认识教学过程的本质?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是实现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其主要观点如下:
1、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首先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借助教材或精神客体的中介,掌握科学认识方法,以较经济的途径认识现实世界并改造主观世界、发展自身的活动过程。教学认识的主体是学生,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活动的主体,具有发展性和可塑性。教学认识的客体以课程教材为基本形式,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凝聚的精神客体,既是学生认识的对象,又是他们认识和发展自身的工具,具有中介性。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学生认识世界的过程,教学过程包括教师教与学生学这两个既有区别又相互依存的有机统一的活动。其内部发展动力是教师提出的教学任务同学生完成这些任务的需要、实际水平之间的矛盾。教学过程同样受—般认识过程普遍规律所制约。
2、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是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性在于,它是学生个体的认识,是由教师领导未成熟的主体通过学习知识去间接认识世界。其目的在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把社会历史经验变为学生个体的精神财富,不仅使学生获得关于客观的映象即知识,也使学生个体获得发展。学生个体的特殊性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认识的间接性。学生学习的内容是已知的间接经验,并在教学中间接地去认识世界。教学基本方式是“掌握”。
(2)认识的交往性。教学活动是发生在师生之间(学生间)的一种特殊的交往活动。
(3)认识的教育性。教学中学生的认识既是目的,也是手段,认识是发展,认识中追求与实现着学生的知、情、行、意的协调发展完全人格的养成。
(4)有领导的认识。学生的个体认识始终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形成学生(主体)——课程与教材(客体)——教师(领导)相互作用的特殊的“三体结构”。学生的认识实际上走的是人类认识的捷径。
(二)教学过程的基本特点(或规律)
1、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
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反映教学中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与丰富学生感性知识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知与行的关系。
(1)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 教学中学生学习的主要是间接经验,并且是间接地去体验。学生主要是通过‘读书”“接受”现成的知识,然后再去‘应用”和“证明”。这是一条认识的捷径,可以使学生能用较短的时间掌握大量的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同时,还可以使学生在新的起点上继续认识客观世界,继续开拓新的认识领域。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要使人类的知识经验转化为学生真正理解掌握的知识,*依靠个人以往积累的或现时获得的感性经验为基础,原因在于学生学习的书本知识是以抽象的文字符号表示的,是前人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认识和概括,而不是来自学生的实践与经验。
教学中学习直接经验的获得,与人类实践活动中直接经验的获得方式不同,教学中往往将直接经验典型化、简约化,主要方式是实验、演示、教学录像,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社会调查,设置模拟的生活情境让学生体验等。选择的经验材料是经过改造的、少量的,且能充分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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