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青山会计中级职称培训班

    2014-12-20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武汉青山区
  • 课程详情

  • 机构简介
  • 地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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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青山红钢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 青山红钢城中级会计师培训班

会计中级职称培训

【前景】面对会计行业低端人才饱和,中*人才明显匮乏的现状,许多明智的财会人员,纷纷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提高自身素质及能力,来应对越来越激烈的职场竟争。

北京仁和会计培训行家团队针对北京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案例教学与理论结合的方式,学员在轻松易懂的学习氛围中加深知识点的记忆与操作,10年专业会计培训诚信服务,助学员顺利通过全*会计**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会计职称精讲班
课程特色:  1、10年专业会计培训经验,经验丰富师资团队,学习有bao障,考试通过有bao障。
 2、通过本班次能顺利通过会计中级职称考试,取得《会计**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
 会计中级职称考试三门课程+考前串讲:
 【中级会计实务精讲】。
 【经济法精讲】。
 【财务管理精讲】。
 【历年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精讲】:冲刺串讲;难点答疑;应试技巧;考题练习。

学习课时: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培训班学习周期大概3-4个月
招生对象: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大专学历满5年、本科学历满4年等符合申报资格相关人员。
优惠说明:  网上登记报名信息学员,报名现场直接减免现金50元【网上报名登记入口→】
开班日程:  白班、晚班、周末班学习,常年循环授课,随到随学,会计中级职称培训班火热报名计划开班中

  D.金砝码考证课程体系 目标职位:基层会计 核算会计
目标薪水:**0-3000元
  培训内容 培训收益 超额回赠
会计职称精讲班  中级:中级会计实务
      财务管理
      经济法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聚焦考点,精辟讲授教材精髓;
 逐题解析历年题目中传递的"合格密码"
 案例解析,考点串联.
 思维导图式考点梳理.
 助你顺利提升会计行业资历.
 晋级行业高峰
 赠送: 

 1.5000道标准化财政考试题库
  掌控考点应试能力;
 2.强化考前冲刺辅导课程,
  老师荟萃,轻松提习效果;
 3.无纸化应试模拟系统
 4.“考试”专题交流会
会计证精讲班 会计基础
财经法规
会计电算化
 基础薄弱逐章精讲,让课堂趣味横生.
 "地毯式"考点强化.
 "故事法"趣味记忆.
 真账单据突破入门难关.
 学得轻松,赢得精彩.
手递手,我们传授考试经典秘笈!


⊙仁和会计学习工作解决方案 

Q你为什么不能工作与晋升 

Q:"不懂做账,没经验,企业不愿意招聘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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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代理记账平台近5000家账务处理案例浓缩+100余名行家会计的经验分享=专业、真实、实效的模拟帐套。
能够帮助学员在短的时间内累积3-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迅速摆脱新手身份!

Q:"很难在会计群体中出类拔萃,平凡工作多年难以晋升,不能抓住行业账务处理的精髓。"
专注行业的深度账务教学。"井挖得越深,水才越甜"只有掌握各行业真正的账务与税务处理关键点,才能迅速晋升你的会计生涯,仁和给你职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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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

纳税调增项目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须实际发生)

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5%准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借款费用。向非金融机构借款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5:1;2:1)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扣除,但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5‰,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之间各种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特别纳税调整。对关联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所加收的利息不得扣除。

罚款、罚金、滞纳金。企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

赞助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扣除。

准备金。除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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