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汉区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培训班

    2021-07-13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江汉区中山大道818号平安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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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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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武汉江汉区商业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培训

具体学习内容:武汉会计培训企业手工做账:主要学习运输业、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包括审核原始凭*、填制记账凭*、登记总分类账及明细分类账,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等完整流程。,企业经验丰富会计师手把手带教。财务软件精讲班学习金蝶、速达财务软件,从建账、系统初始化到日常账务处理(包括凭*、账簿、固定资产、工资、进销存、出纳、报表及财务分析等众多模块)全方位学习,带课后练习教材。一人一机,全天上课。经验丰富会计师授课,。网上报税:学习网上编制财务报表、税务申报的流程。基础薄弱起步,经验丰富会计师全程授课与指导。

更为股份有限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和资本公积,个人股东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规定:“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依据《**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因此,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转增资本公积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出租房屋用于作为公司的经营用房,要不要交营业税呢?税率又是多少呢?还要交其它的税吗?

【答】 出租承租相关税费如下:


税种

出租人

承租人

备注

营业税 按租金的5% 不交
城建税 按实缴营业税*税率 不交 税率:市区7%,县,镇5%,其他1%
教育费附加 按实缴营业税*3% 不交
印花税 按租金总额的千分*一,不足一元按一元 按租金总额的千分*一,不足一元按一元
个人所得税 按租金扣除相关税费的20% 不交 出租人为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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