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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时先开票后发货的会计处理

在理想的状态下,发出货物的时候开具发票,这样对于财会人员的工作是比较方便的,但事实上很多时候发货与开票总存在时间差。要不是先开票后发货,就是先发货后开票。那么,如果是先开具发票后发货,这种情形下应该做会计处理?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举例:甲监理公司为乙公司未来三个月提供监理服务,甲公司先给乙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7万元,稍后取得预收款。此时甲公司分录如下:

*一步 开具发票

借:应收账款                           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

第二步 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117

贷:预收账款 100

贷:应收账款 17

第三步 实际提供服务时

借:预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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