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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由于同一种材料、商品购进的时点不同其单价是不同的,所以在商品发出时要考虑用哪个价格确定其发出成本。根据会计准则,存货在发出的时候可以选择使用某一种计价方法,选用之后不得随意变更。
1、先进先出法:假定先购进的货物先发出,并据此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使用这个方法计价时,注意区分购进和发出两个方向,也要注意同一批次购进但分多次发出的货物在发出时的衔接。

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平时不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月末根据各种价格的商品成本之和除以商品的总数量计算出平均单价,并据此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3、移动加权平均法:每购进一次货物计算一次单价,发出时以较近一次的平均单价计算。在一个会计期间内,购进货物有多少次,就需要计算单价多少次。

4、个别计价法:逐一辨认并确定各批发出存货的成本。计算较准确,工作量较大,一般适用于单价较大的货物。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不止上述四种,由于其它计价方法在考试中没有要求,因此大家只需掌握上述四种计价方法,会用这些方法准确计算存货的发出业务。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产生不同的利润和期末存货估价,并对企业的税收负担、现金流量产生影响。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存货的价格接近于当时的价格,真实的反映了企业期末资产状况,符合谨慎原则的要求。先进先出法虽然能够较好地符合存货管理、存货估价及业绩评价的要求,但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会导致较高的所得税支出。

当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时,本期销货成本是在早期购货成本与当期购货成本之间。但采用这两种方法会使当期计算得出的销售利润大于与当期销售成本配比的实际销售利润。计算得到的销售成本既不能与当期销售利润配比,又不能完全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因而就可能同时损害了前后两个不同会计期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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