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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初级会计职称培训中心费用多少

青岛城阳区初级会计职称培训中心费用多少

根据会计职称*统一考试大纲,适用《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政部指定教材+考试信息+考试技巧+内部资料。 你敢来学,我就敢让您通过考试!

主要学习实级会计实务: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应付与预收款项,实收资本,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表与现金流量的制作,成本核算的要求,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成本分析,收入及支出,财务报告。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支付结算办支,银行票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税收征管条例等!
1.师资力量:主讲教师自会计**技术资格考试开考以来,长期负责考前辅导工作,积累了十几年的教学经验,授课系统全面,详细讲解考试的难点、重点和疑点,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讲课极具感染力,富有激情,可使学员在短期内有显著提高。
2.课程特色:----**主讲,合格率高;----重点突出、难点精讲、考点清晰;----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学员的应试能力;----财政局指定的培训项目。
3.考试级别及科目:会计**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两种。初级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即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
对于跨年度、跨考区的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会计考办备案,一份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它证件一并审核。
4.报考条件:初级:高中以上学历或通过*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

中级: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1)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6)通过*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会计账务处理】考试科目:通过初级会计实务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会计核算知识的理解,提升会计账务处理能力。
【税务知识能力】考试科目:通过经济法基础的学习,让学员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税法知识,把税务知识灵活应用到企业财务工作中。 
【考前重点讲解】通详细讲解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重点难点,加强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二科的理解、记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学习课程收益: 进一步提高会计实务处理能力,加强对会计、税收等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和理解;获取初级会计师证。 

培训对象:1、有会计上岗证或者具备一定会计理论基础,但是没有会计实操经验的学员;2、从事出纳工作,想升级会计岗位,提升自己增加收入的;3、目前会计基础差,从事其他行业,但是想往财会方面发展的学员;4、企业负责人,想对财务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会看报表,随时掌控和了解自己企业的经营状况。●培训特点:真实业务、真实凭*、真实账簿、真实软件、真实表格。一对一教学,真帐实操!●课程简介:1、基础差入门课,老会计一对一普及会计基础理论,手把手教你入行。2、20多个行业全套真账实操,工作中做什么,我们就教什么,学会即可上岗。3、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主流财务软件实际操作。4、全套税务课程(金税三期,报税实战,汇算清缴,合理节税等)。5、开票系统、专票认证、ABCM勾选等多模块实战系统。

招生对象
对会计感兴趣的人员

报名条件具有教育部认可的高中或者中专同等学历以上者

辅导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课程优势
1. 教育面授:面对面讲解知识点,为考生破解考试出题套路,省时gao效过中级,基础差也可拿gao分。
2. 网络课:开设精讲班、习题班、高频考点精讲班、考前串讲班等课程,可满足不同考生的不同需求;该课程支持手机/平板和电脑看课,让学员有效利用零散时间,随时随地学习!
3. 双师直播授课:“面对面”划考试重点;即时互动答疑,助教课前课后指导;专属社群互动,一对一解决备考难题。

课程收益
1. 发展方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 胜任岗位: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
3. 课程收益: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教学服务
班主任全程陪伴,实时答疑,为学生制定学习方案,让学习不吃力。

教学模式
采用小班教学,老师手把手教学指导,传递实战经验

处理原始凭*的要点有哪些?

1、原始凭**具备的内容:

原始凭*的名称;填制凭*的日期;填制凭*的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外来原始凭*(如发票、收据等)

*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同时具有套印的税务部门或有权监制部门的专用章以及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写明住址,必要的注明身份证号码。

3、自制原始凭*(如入库单、领料单等)

*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4、凡需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

大写与小写金额*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有实物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

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6、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有退货验收证明

退款时,*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7、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附在记账凭*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8、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9、原始凭*发现错误或无法辨认的,不得涂改、挖补

未入账的原始凭*,应退回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员补填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应拒绝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等违法乱纪的,应扣留凭*,报告领导处理。已经入账的原始凭*,不能抽出,应另外以正确原始凭*进行更正。

10、原始凭*不得外借

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复制时,须有财务人员在场。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共同签名或盖章。

11、外来原始凭*如有遗失

应取得原填制单位盖章证明,并注明原始凭*编号金额和内容等,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作原始凭*。如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

12、一般情况下,记账凭**附有原始凭*并注明张数

原始凭*的张数按自然张数计算(原始凭*汇总表应计算在内,原始凭*粘贴纸不应计算)。

如果一张原始凭*涉及几张记账凭*,可以把原始凭*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的记账凭*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分割单*具备原始凭*的基本内容:凭*名称、填制凭*日期、填制凭*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更正错误或结账、调账的记账凭*,可以不附原始凭*,但应对调整事项说清楚。

13、附在办理收付款项的记账凭*后的原始凭*

在办理完收付款项后,*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14、附在记账凭*之后的原始凭*

应折叠、粘贴整齐,对小于记账凭*的原始凭*(如: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票等),要粘贴在与记账凭*一样大小的原始凭*粘贴单上。

对于数量较多的原始凭*,如收、发料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上注明“附件另订”字样、原始凭*名称和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增加金收据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应另行编制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记账凭*和原始凭*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当然若企业在发生预付大型设备款或在建工程款时,管理方面需要提供预付每户款的金额,设三级、多级明细或使用财务软件的相关功能满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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