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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现金支付工资怎样做会计分录?

1、企业用现金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2、企业计提对应工资以及单位承担的社保部分时:

借:管理费用(根据员工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企业使用现金支付工资,应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同时通过"库存现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涉及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还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做?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策的公告》规定: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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