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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总体要求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编制而成的。资产负债表属于静态报表。
 
资产负债表列报总体要求如下:
 
1.分类别列报
 

资产负债表列报,根本的目标就是应如实反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所拥有的资源、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因此,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

2.资产和负债按流动性列报
 
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分别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流动性,通常按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或者负债的偿还时间长短来确定。按照财务报表列报
 
准则的规定,应先列报流动性强的资产或负债,再列报流动性弱的资产或负债。
 
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由于在经营内容上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导致其资产和负债的构成项目也与一般工商企业有所不同,具有特殊性,金融企业的有些资产或负债无法严格区分为流动资 产和非流动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因此金融企业可以大体按照流动性顺序列示资产和负债。
 
3.列报相关的合计、总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列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至少应当列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以及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列示所有者权益的合一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遵循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把企业在特定时日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与之相对应的企业所承担的债务及偿债以后属于所有者的权益充分反映出来。因此,资产负债表 应当分别列示资产总计项目和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的总计项目.并且这两者的金额应当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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