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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造价工程师考试是*统一的考试,通过考试和资格审核顺利领取到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方可注册执业,为了帮助广大考生获取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相关的信息,小编整理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中心关于补报201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是具体内容:

注册中心关于补报201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省2017年底到期、未能及时申报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较后一次补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注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未能及时申报延续注册的我省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申报时间

务于2018月3月16日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8号窗口。

三、办理程序

(一)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网址http://www.hebjs.gov.cn/wangshangbanshi/), 选择“人员管理”栏目,点击部级审批注册事项登记,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操作,在线打印出 “登记表”。

(二)登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录”,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说明完成“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的在线打印,上传相关扫描件,确保网上相关扫描件完整齐全、清晰可辨后,点上报网上数据。

(三)将《登记表》、《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报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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