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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差异有哪些

差异有哪些
 
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原则和税法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所依据的标准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在以后的期限不会转回。 那么,差异有哪些?小编提示:差异有以下4种类型:
 
1.按会计原则规定应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不作为应税收益。会计原则与税法对收益的确认标准不同,在某些情况下,会计原则将其作为收益计入利润表,但在计算应税利 润时则不作为应税收益。如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购买的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利润,不缴纳所得税;但按照会计原则规定,企业购买国债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当期会计利润。
 
2.按会计原则规定不应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作为应税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小编举例:如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工程项目,税法上规定 按该产品的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税利润;但按会计原则规定则按成本转账,不产生利润,不计入当期损益。
 
3.按会计原则规定应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不允许扣减。小编举例:如各种赞助费、滞纳金、罚金罚款,以及超标的工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 等,按会计原则规定计入当期利润表,减少当期会计利润;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不允许扣减。
 
4.按会计原则规定不应确认为费用或损失的项目,但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允许扣减。小编举例:如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费用除照实列支外,经批准税法还允许按实际发生 额的**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产生了这4种差异,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应从税前会计利润中剔除差异,将税前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税利润。具体调整公式为:
应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前)+第2, 3项差异一第1, 4项差异然后再按照应税利润和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并同时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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