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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是否存在虚假销售

随着电脑科技的发展和普及运用,公司作假的技术手段越来越高明,公司内部采购、生产、财务、销售等各个部门假账真算,给发现可能存在的虚构销售收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对收入的真实性审核时除查阅合同、发票、出库单等常规审计程序外,应特别注意以下程序的实施,以发现是否存在虚假销售。
(一) 甄别单证真伪。
货币资金余额真实与否从一个侧面印证了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二) 进行分析性复核。
分析性复核是贯穿整个过程的一项重要程序,它可以通过资料之间的比率或趋势分析,发现资料之间的异常关系和项目的意外波动。在对收入审查时,可以选用收入增长率、销售毛利率、销售利润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产周转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并在横向上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资料进行比较,纵向上与本公司不同时期的资料进行比较。如果差异或波动较大,应设计并实施适当的程序进一步证实上述现象的合理性。
(三) 结合存货流转,测试生产与销售的相关性。
关注物流信息,避免重账轻物,追查存货的永续记录,关注公司的实物流向也是发现虚假销售收入的重要手段。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包括采购、生产、仓储、销售等复杂活动的集合体,这些活动通常会涉及计划、采购、生产、仓储、销售等部门,存货的流转几乎涉及到上述的每个部门与环节,凭空捏造的销售收入一般不会伴随着真实的存货流转,因此,追查存货的实物流向往往能够有效地揭露虚假的销售收入。此外,对出售房屋、土地使用权、股权等行为,也应关注其产权是否已办理转移,以判断相关交易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四) 关注日后退货、收款的相关记录。
有的公司为了提高报告年度的经营业绩,在年末集中实现“销售”,但这些销售并未真正实现,往往在其后表现为销售退回。所以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有无大额或连续退货,并查明这些退货是否为年末集中销售部分。另外,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银行进账单等收款凭*以及应收账款收回记录,进一步证实报告期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五) 通过其他项目的审查结果予以佐证。
公司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不衔接都会给我们的审查工作提供线索,所以公司的销售行为并非孤立事项,销售的实现会引起相关事项的变化。
如销售的增加会引起包装材料、水电费的增加;在公司自己承担运费的情况下,由于销售产品的增加,发生的运费也会相应增加;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形势下,销售的增加往往伴随着营销费用的增加,包括营销人员工资、市场开拓费、差旅费等,可以通过“包装物”、“生产成本”、“营业费用”等项目获取的审计证据进一步佐证收入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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