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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井陉矿区执业药师培训哪个强

石家庄井陉矿区执业药师培训哪个强

一、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报名条件

凡*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部统一印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部用印,在*范围内有效。


三、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8月份。


四、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左右。


五、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效学、药物分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定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为120分。


六、课程简介

执业药师是指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七、适用人群

本课程适用于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学员。


八、课程优势

1、多年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老师经验沉淀,专业教育团队倾力授课指导。

2、课程完善,讲练考三位一体,*分效果明显。

3、课后作业,阶段测评,全真模拟,帮你及时查漏补缺。透彻分析历年考试*题,把握考试方向。

4、专属老师在线无限次答疑,定期面对面授课,解决复习过程中的困惑,不留疑难问题。


九、课程设置

本课程适用于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学员

课程时间:随时

课程形式:网课+面授课

执业药师资格是进入药学行业的敲门砖也是*备。此为准入类证书,何为准入类证书呢?那就是你没有这个证书是不可以做相关工作的。并且如果你想要自己开药店营业、或者销售一些药用产品,那执业药师证书也是*。


一、执业药师报名具体要求有哪一些?

想要参加病报名执业药师的考试,首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照片、和相关的学历证明。如果是没有相关的学历证明,那首先要去参加成人的学历考试或者是找相关机构代报名。

二、执业药师考试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首先要提前查看考试的考场,从2016年以后,执业药师考试开考5分钟以后就不允许入场了,考试地点和时间一定要注意。其次是准备好考试的*品,2B铅笔、签字笔、身份证、准考证,因为职业药师考试是需要填涂答题卡,所以提前熟悉一下答题卡的模式很有必要。

三、执业药师复习应该如何计划?

首先,端正考试心态,执业药师考试并没有多么可怕,而是只要自己认真备考学习,就可以轻松通过考试。

其次,合理的安排复习时间,大部分参加考试的学员,都是在岗考试,平时还需要工作,复习时间比较紧。如何的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就很重要,这就要求大家提前制定好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来进行复习。

石家庄井陉矿区执业药师培训学习资料

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法律责任

1.新开办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GMP、GSP认证仍生产经营药品的处罚

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处罚的情况

(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进行GMP认证的。

(2)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车间、新增剂型的未按规定时间进行GMP认证的。

(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进行GSP认证的。

(4)擅自进行临床试验的、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2.违反集贸市场设点零售药品的处罚

擅自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按无证经营处罚。

3.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以及使用假劣药品的处罚

(1)擅自使用其他单位医院配制的制剂的,按违法购进药品处罚。

(2)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处罚。

4.违反个体诊所有关规定的处罚: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按照无证经营,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不办理许可事项变更手续的处罚

(1)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办。

(2)逾期不补办的,宣布其《许可证》无效。

(3)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无证经营处罚。

6.从重处罚的规定【特殊药品、特殊人群、特殊情节】

(1)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特药假药】

(2)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3)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4)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5)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6)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藏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7.无过错销售、使用假劣药的处理

(1)前提: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

(2)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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