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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岳麓区执业药师培训哪个强

长沙岳麓区执业药师培训哪个强

一、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报名条件

凡*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部统一印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部用印,在*范围内有效。


三、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8月份。


四、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左右。


五、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效学、药物分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定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为120分。


六、课程简介

执业药师是指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七、适用人群

本课程适用于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学员。


八、课程优势

1、多年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老师经验沉淀,专业教育团队倾力授课指导。

2、课程完善,讲练考三位一体,*分效果明显。

3、课后作业,阶段测评,全真模拟,帮你及时查漏补缺。透彻分析历年考试*题,把握考试方向。

4、专属老师在线无限次答疑,定期面对面授课,解决复习过程中的困惑,不留疑难问题。


九、课程设置

本课程适用于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学员

课程时间:随时

课程形式:网课+面授课

执业药师资格是进入药学行业的敲门砖也是*备。此为准入类证书,何为准入类证书呢?那就是你没有这个证书是不可以做相关工作的。并且如果你想要自己开药店营业、或者销售一些药用产品,那执业药师证书也是*。


一、执业药师报名具体要求有哪一些?

想要参加病报名执业药师的考试,首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照片、和相关的学历证明。如果是没有相关的学历证明,那首先要去参加成人的学历考试或者是找相关机构代报名。

二、执业药师考试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首先要提前查看考试的考场,从2016年以后,执业药师考试开考5分钟以后就不允许入场了,考试地点和时间一定要注意。其次是准备好考试的*品,2B铅笔、签字笔、身份证、准考证,因为职业药师考试是需要填涂答题卡,所以提前熟悉一下答题卡的模式很有必要。

三、执业药师复习应该如何计划?

首先,端正考试心态,执业药师考试并没有多么可怕,而是只要自己认真备考学习,就可以轻松通过考试。

其次,合理的安排复习时间,大部分参加考试的学员,都是在岗考试,平时还需要工作,复习时间比较紧。如何的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就很重要,这就要求大家提前制定好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来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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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八、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一)药品标准管理

1.药品标准概述

(1)药品标准分类和效力

药品标准分为法定标准和非法定标准两种。法定标准是包括*药典在内的*药品标准;非法定标准有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法定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是药品质量的较低标准,拟上市销售的任何药品都*达到这个标准;企业标准只能作为企业的内控标准,各项指标均不得低于*药品标准。

(2)*药品标准界定、类别

*药品标准是*对药品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药品标准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典》(简称《*药典》,ChP)和药品标准,以及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其内容一般包含药品质量指标、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等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和规范。

《*药典》是*药品标准的核心,是具有法律地位的药品标准,拥有较高的放心性。

《*药典》于1953年编纂出版*一版以后,相继于1963年、1977年分别编纂出版。

从1985年起每5年修订颁布新版药典。

(3)药品标准的制定原则

①坚持质量*一,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起到促进质量提高,择优发展的作用。

②充分考虑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对药品质量的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测项目,切实加强对药品内在质量的控制。

③根据“准确、灵敏、简便、迅速”的原则选择并规定检测、检验方法,既要考虑现阶段的实际水平和条件,又要体现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④标准规定的各种限量应结合实践,要增加药品在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概述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定义、内容和作用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是药品外在质量的主要体现,是传递药品信息,指导医师用药和消费者购买使用药品,以及药师开展合理用药咨询的主要依据之*。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是介绍药品特性、指导合理用药和普及医药知识,告知正确贮存、保管和运输药品的重要媒介,起着信息准确传递的作用。

(2)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要求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核准,药品生产企业印制时,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擅自增加或删改原批准的内容。

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药品包装*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因此,药品标签不得印制“XX省专销”、“原装正品”、“进口原料”、“**”、“专利药品”、“XX监制”、“XX总经销”、“XX总代理”等字样。但是,“企业防伪标识”、“企业识别码”、“企业形象标志”等文字图案可以印制。以企业名称等作为标签底纹的,不得以突出显示某一名称来弱化药品通用名称。

“印刷企业”、“印刷批次”等与药品的使用无关的,不得在药品标签中标注。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并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申请。

非处方药说明书还应当使用容易理解的文字表述,以便患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等*规定有专用标识的,其说明书和标签*印有规定的标识。

说明书和标签药品名称的使用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并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

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符合:①对于横版标签,*在上三分之*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在右三分之*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而无法同行书写的,不得分行书写;②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③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浅黑、灰黑、亮白、乳白等黑、白色号均可使用,但要与其背景形成强烈反差的要求。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名称。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注册商标,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

(3)药品说明书与标签的标识管理

外用药品标识为红色方框底色内标注白色“外”字。药品标签中的外用药标识应当彩色印制,说明书中的外用药品标识可以单色印制。

2.药品说明书管理规定

(1)说明书的编写、修改要求

药品说明书对疾病名称、药学专业名词、药品名称、临床检验名称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标准的规定。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分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还应当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份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主动跟踪药品上市后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出现的问题,需要对药品说明书进行修改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申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结果等信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药品说明书获准修改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修改的内容立即通知相关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并按要求及时使用修改后的说明书和标签。

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生产企业未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或者未将药品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充分说明的,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该生产企业承担。

(3)药品说明书格式和书写要求的基本内容

①“核准和修改日期”

核准日期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该药品注册的时间。修改日期为此后历次修改的时间。核准和修改日期应当印制在说明书首页左上角。修改日期位于核准日期下方,按时间顺序逐行书写。

②“特殊药品、非处方药、外用药品标识”等专用标识(如有的话)在说明书首页右上方标注

③“说明书标题”

“XXX说明书”,其中的“XXX”是指该药品的通用名称。

如果是处方药,则*标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印制在说明书标题下方。

如果是非处方药,则*标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并印制在说明书标题下方,该忠告语采用加粗字体印刷。

④“警示语”

是指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及其潜在的安全性问题的警告,还可以包括药品禁忌、注意事项及剂量过量等需提示用药人群特别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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