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会计做账培训地址

    2022-08-05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的学员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莘建路35号
  • 课程详情

  • 机构简介
  • 地图信息
  • 预约试听

培训对象 :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学习时常 :
课程有效期3个月,考试未通过免费重修
1、真账实操:课程搭配顺利真实业务单据,体验实际工作中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所有单据。
2、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
3、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超多家企业案例实时输送。
4、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环保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有哪些?

根据《*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

第二条 在*国领域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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