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会计培训学校地址

    2022-11-17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周末班、白天班、晚上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深信泰丰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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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关键词:深圳宝安区会计培训哪里好


外贸企业丢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如何办理退税?

【解答】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规定,具体分两种情形处理:

(1)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2)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公司一个月前购买一辆金杯车,前几天不慎将**遗失,请问有什么办法补救,才能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解答】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的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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