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江区执业药师培训班报考条件

    2020-06-22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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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安排开课时间

  • 授课对象:

    想考执业药师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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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江区执业药师培训班报考条件

一、执业药师考试介绍

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社部*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二、执业药师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如下:
科目一:药事管理与法规;
科目二:药学专业知识(一)
科目三:药学专业知识(二)
科目四: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科目五: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科目六: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科目七: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从事西药学(执业西医师)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执业中药师)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三、执业药师免考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评聘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一者:
(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一、凡***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1、药店得以生存发展之法宝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推进实施执业药师制度。执业药师是指经全*统一考试认证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使用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人才紧*+
2、人才紧*导致执业药师上涨
目前,执业药师,有些城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的实际人数仅占需求人数的三分*一。目前的现状,已经成为药品经营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而伴随着**对医药行业规定的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的也将会一路飙升。
工作前景+
3、工作前景一片光明
虽然说目前执业药师人数紧*,工作前景一片光明。但是参加执业药师考试自己复习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通过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难度比较大,通*较低。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近几年数据统计,考试*在20%左右。

执业药师发展前景分析:
近几年**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力度日益剧增,而对药品熟悉的执业药师无疑成为重要人才,由于之前“医药不分家”的现象,使很多想考执业药师的人员都处在观望阶段,**近几年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bao障执业药师的权益。随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即将实施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逐步推行,执业药师将在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武汉汉江区执业药师培训学习资料

《西药综》知识考点+试题:妊娠妇女用药

妊娠妇女用药

1.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1)吸收--口服减少、较好采用静脉给药

①妊娠期间胃酸分泌较少,胃肠功能减弱

②早孕呕吐

③妊娠晚期血流动力学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hs或im给药方式药物的吸收程度。

(2)分布--分布容积增加、游离药物增多

①妊娠期妇女血浆容积增加约*,体重增长,体液总量和细胞外液也都有增加,故分布容积明显增加。

②妊娠期生成白蛋白的速度加快,但因妊娠期血容量增加使血浆白蛋白浓度降低。同时,一些药物的蛋白结合力降低,游离药物浓度增高。

(3)代谢--药物差异性较大

(4)排泄--增强

2.药物通过胎盘的影响因素

胎盘中含有可以影响药物发挥作用的多种酶,妊娠(56天)8周的胎盘即可以参与药物的代谢。

影响因素:

(1)药物扩散的速度与胎盘表面积呈现正比,与胎盘内膜的厚度呈反比关系(大部分药物经过被动扩散的方式通过胎盘)。

(2)随着妊娠月份的增长,胎盘对药物的转运能力也随之增加。

(3)脂溶性高、分子量小药物容易透过。

(4)胎儿较母亲的体液略微偏酸性,故弱碱性药物容易透过胎盘在胎儿体内被离解。

3.药物对妊娠期不同阶段胎儿的影响

(1)妊娠早期(头3个月)

易受外来药物的影响引起胎儿畸形

表1 药物对妊娠时期的影响

妊娠时期 产生影响
细胞增殖早期(约为受精后18天左右) 在受精后半个月以内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妊娠3~5周,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肠、骨骼及肌肉等均处于分化期 沙立度胺可引起胎儿肢体、耳、内脏畸形;
雌孕激素、雄激素可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
叶酸拮抗剂可导致颅面部畸形、腭裂等;
烷化剂如氮芥类药物可引起泌尿生殖系统异常,指趾畸形
受精后3周至3个月 是胚胎器官和脏器的分化时期,胎儿心脏、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四肢、性腺及外阴相继发育

(2)胎儿形成期(后6个月)

胎儿各部分器官形成已经大体完成,牙、中枢等神经系统或着女性生殖系统仍在持续分化发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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