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班哪里好

    2022-11-04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上课班制:

    随到随学

  • 授课时间:

    周末班,晚上班,全天班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武汉光谷
  • 课程详情

  • 机构简介
  • 地图信息
  • 预约试听

面对会计行业低端人才饱和,中*人才明显匮乏的现状,许多明智的财会人员,纷纷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提高自身素质及能力,来应对越来越激烈的职场竟争。

针对会计初级职称考试,仁和会计教育“会计初级职称全程精讲”13年专业会计培训经验,经验丰富师资团队,"地毯式"考点强化,"故事法"趣味记忆,会计初级职称通*始终超过**标准二倍以上。

会计初级职称全程精讲(V7.0)

培训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培训收益: 聚焦考点,精辟讲授教材精髓;逐题解析历年题目中传递的"合格密码"
案例解析,考点串联;思维导图式考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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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课时: 初级会计实务12天的课程,初级经济法基础7天的课程
招生对象: 高中以上文凭(含高中+中专),有志提升自身财务素质及能力的人员。
优惠说明: 网上登记报名信息学员,报名现场直接减免现金50元【网上报名登记入口→】
开班日程: 白班、晚班、周末班学习,常年循环授课,随到随学,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火热报名中


会计凭*销毁的,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解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可以销毁的会计凭*,销毁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l)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列明所销毁的会计凭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的时间等等。

(2)由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

(4)监销人员在会计凭*销毁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凭*;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利息支出完全符合《**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中关于允许所得税前扣除条件,是否就不用取得**了?

【解答】

《**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

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通常情况下,要求付款方与合同人以及实际发生交易方是一致的。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打击不法活动(二)落实管理和处罚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虚开**、制售假**、非法代开**,以及非法取得**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借贷款行为取得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付款方未按规定取得**,即使符合《**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中利息支出的规定,也不得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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