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龙亭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学习班怎么收费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由*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由人社部会同*共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bao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课程简介】
一级消防工程师精英铂金课程适合非消防专业、考试压力大、工作时间外有部分时间参加面授的考生学习,实力讲师会将培训课程分为巩固和强化几个环节,特色且具备针对性地指导学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咨询顾问耐心细致的解答、贴心的考试信息提醒、专属的个性化学习方案都为学员顺利通过消防工程师考试保驾护航。助力学员轻松备考,一心学习,无需担忧备考之外的事宜。
【课程特色】
紧跟考试动态,助力考生备考贴合考试要求和改革
注重实操培训项目优化,将科技与教学融合,更好效果
图文并茂,老师讲解由浅入深,做到串联考点
【课程详情】
配套资料:《三维立体详解消防》、《警系专题过关宝典》
配套服务:白金卡班全程网课、铂金班学习包、专职班主任、专职助教答疑、阶段学习规划
教学内容:
1.属地基础巩固:主要讲解消防*策、备考、复习思路、消防建防、消防设施专题课程,为考生提供完整消防学习方案。
2.属地深度强化:核心师资研发课程教学方案,全程参与教学设计和授课,设定统一标准进行授课;内含属地横向七大专题。
燃烧方式与特点:固体燃烧
根据各类可燃固体的燃烧方式和燃烧特性,固体燃烧的形式大致可分为5种,其燃烧各有特点。
(一)蒸发燃烧
硫、磷、饵、锅、蜡烛、松香、拥青等可燃固体,在受到火掘加热时,先熔融蒸发,随后蒸气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蒸发燃烧。棒脑、茶等易升华物质,在燃烧时不经过熔融过程,但其燃烧现象也可看作一种蒸发燃烧。
(二)表面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炭、焦炭、铁、铜等)的燃烧反应是在其表面由氧和物质直接作用而发生的,称为表面燃烧。这是一种无火焰的燃烧,有时又称之为异相燃烧。
(三)分解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等,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发生热分解,随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与氧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分解燃烧。
(四) 熏烟燃烧(阴燃)
可燃固体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较少或逸散较快、含水分较多等条件下,往往发生只冒烟而无火焰的燃烧现象,这就是熏烟燃烧,又称阴燃。
(五) 动力燃烧(爆炸)
动力燃烧是指可燃固体或其分解析出的可燃挥发分遇火源所发生的爆炸式燃烧,主要包括可燃粉尘爆炸、炸药爆炸、轰燃等几种情形。其中,轰燃是指可燃固体由于受热分解或不完全燃烧析出可燃气体,当其以适当比例与空气混合后再遇火源时,发生的爆炸式预混燃烧。例如,能析出一氧化碳的赛璐珞、能析出氧化氢的聚氨醋等,在大量堆积燃烧时,常会产生轰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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