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班地址

    2022-08-13发布, 次浏览 收藏 置顶 举报
  • 授课时间:

    晚上,周末,白天

  • 授课对象:

    想学会计者

  •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 咨询热线:400-998-6158
  • 授课地址:焦作市解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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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不超过3万可免交增值税,在确认收入时和免交税款的这部分应该如何账务处理? 问题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实现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在总局尚无规定之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税款,在所得税处理上暂作“不征税收入”处理。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是指怎样的?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到从计提开始到实际缴纳,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一、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此时职工到手的就是已经扣除个税的工资)

三、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四、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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