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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会计怎样与其他会计岗位职责协调和配合

成本会计实务

1、成本会计怎样与其他会计岗位职责协调和配合?
会计和出纳是相互牵制的岗位,通常只有会计负责制作记账凭*,除期末对外币账计算汇兑损益入账外,出纳一般不可以制作记账凭*。对于采购和销售核算业务,成本会计和其他会计都可以制作记账凭*,如果是其他会计制作的记账凭*,成本会计在过账时,通常负责审核凭*,无误后,过账核算。此外,已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因为会计电算化系统自动完成记账工作,无须再另行过账,采购和销售业务的成本核算工作,一般并入相应的其他会计岗位职责。

2、为什么有些企业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核算?
在实务中,企业规模小,包装物不多,一般不单设包装物账簿,而将包装物收发存等会计核算业务并入原材料账核算。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管理,企业通常需要设置包装物明细账,按包装物的品种或类别明细核算经常发生的有关包装物业务。

3、为什么有些企业会设置“生产费用”明细账?
在实务中,企业规模小,生产加工业务量不大,为了简化会计核算工作,企业通常不再单设“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核算生产加工业务的明细账,直接设置“生产费用”明细账,将生产领用原材料成本、低值易耗品摊销、计提折旧、生产人员薪酬福利费、房租费、水电费和维修维护费等业务,并入“生产费用”明细账核算,会计在月末(采用“分批法”
核算成本的企业,在产品完工时),结转分摊到相应的产成品成本。这种核算方法比较综合,不便于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尤其,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有时,更难于正确核算产品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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